徐州市云龙区大郭庄拖龙山地铁站北地块及昆仑大道北幼儿园地块位于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大龙湖街道,总占地面积25875.0 m2(约38.81亩),历史用途为工业用地(M1,1001)。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0701;R2)、幼儿园用地(0804;A3),属于GB 36600-2018规定的一类用地。
调查地块2002年以前为农田;2002年地块内建成徐州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并投入使用;2020年3月,地块内“娃哈哈”关停搬迁;2020年12月,原废水处理池和初期雨水池拆除后被整体填平,填土来源为地块西侧相邻的“盛世·孔雀城”二期建设项目基坑开挖产生的原位土方约1400 m3;2021年,已填平的原废水处理池区域新建仓库1,原办公楼区域作为“徐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大龙湖旅游度假区大队”办公处使用,宿舍闲置,其余区域均作为仓库进行使用,用于存放食品和饮料;2025年6月第一次现场踏勘时,地块内无明显变化,各仓库仍用于存放食品和饮料。2026年5月第二次现场踏勘时,地块内构筑物均已拆除,地块内残留部分建筑垃圾,踏勘期间正在清理中;地块内地面无污染痕迹、无异味。
根据收集的相关资料分析表明,地块内“哇哈哈”主要从事含乳饮料和瓶装水生产,重点区域包括废水处理区、初期雨水池、维修间、配电房、一般固废库、危废库、生产车间、燃气锅炉房等;根据原辅材料、三废产排、疑似污染物与迁移途径分析,地块特征污染物主要为pH、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和石油烃(C10-C40)。
调查地块周边500 m范围内历史上存在1家原淮海控股集团三轮车厂,现状存在2处仓库以及10家汽车销售4S店;其中原淮海控股集团三轮车厂于2014年搬迁,现为装修建材市场,10家汽车销售4S店于2015年开始正式营业至今。通过对上述企业产品、原辅材料、生产工艺及三废产排分析,确定地块周边工业企业的特征污染物共12种,分别为pH、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氟化物、硫酸盐、锰、锑、铅、苯、甲苯、二甲苯、乙苯和石油烃(C10-C40)。
综上分析,该地块内及周边存在明确的可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的来源,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次调查针对红线边界并兼顾“哇哈哈”企业范围内重点区域,采用专业判断结合网格布点法布设土壤采样点,于地块内布设6个水土点位和5个单独土壤点位;介于调查地块红线外及原企业范围之间的区域后续规划为绿地和道路,于相应规划绿地和道路区域布设2个表层土壤点位和1个亚表层土壤点位。于地块外布设1个水土对照点和3个表层土壤对照点。本次调查中原废水处理区水解池水土点S1/W1和原初期雨水池水土点S4/W3钻探及建井深度设置为7.5m。地块内其余点位钻探及建井深度均设置为6.0m,地块外表层土壤点位(BS1和BS2)深度为0.5 m,亚表层土壤点位(CS1)钻探深度为1.5 m。
本次调查共采集土壤样品57个(额外采集平行样7个,平行样比例10.9%),地下水样品7个(额外采集平行样2个,平行样比例22.2%)。
本次调查红线范围内土壤检测指标共计50项,包括(1)《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基本项目”45项,其中包含特征污染物苯、甲苯、二甲苯、乙苯;(2)GB 36600-2018中“其他项目”锑、石油烃(C10-C40);(3)全部样品加测3项指标,分别为pH、锰、氟化物。
地下水检测指标共计72项,包括(1)上述土壤检测指标50项;(2)加测 GB/T 14848-2017表1剔除重复项以外的22项常规指标。所有样品委托江苏科鼎测试技术有限公司检测分析。
介于调查地块红线外及原企业范围之间的规划绿地区域BS1、BS2、CS1点位土壤检测指标共计52项,包括(1)同地块内土壤检测指标50项;(2)样品选测2项指标锌、总铬。
根据本次调查土壤样品检测数据分析结果表明,地块内土壤样品检出指标14项,均未超过相应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介于调查地块红线外及原企业范围之间的规划绿地区域土壤样品检出指标13项,其中铜、锌、总铬检出结果均未超过DB32/T-4712-2024中表2 保护绿地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其余指标均未超过相应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根据HJ 964-2018附录D表D.2土壤酸化、碱化分级标准进行分级表明,地块内及地块外土壤总体呈轻度和中度碱化。
根据本次调查地下水样品检测数据分析结果表明,地下水检出指标共计27项,存在2项常规指标浊度和氨氮超标,其余指标均未超过IV类水限值或相应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上述超标指标中,浊度仅代表水质感官性状,对人体健康造成风险的可能性较小。地下水氨氮超标点位W6位于原企业生活污水管线处,超标倍数为0.12,超标原因可能与地块生活污水管线跑冒滴漏有关。该点位地下水pH值为7.4,在地下水中性条件下,此浓度范围氨氮转变为氨气的可能性较小,现场亦未闻到异味。此外,根据附件风评计算结果及嗅阈值计算结果,本地块地下水氨氮风险均可接受。因此,本地块地下水超标指标浊度和氨氮对人体健康造成风险的可能性均较低。
综上分析,调查地块符合第一类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