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地块概况
六合区龙袍街道虎跃路以西、龙袍大道以北地块和六合区龙袍街道新桥路以西、龙袍大道以北地块位于南京市六合区龙袍街道楼子社区;2个地块之间相隔虎跃路,地块之间距离15 m;虎跃路以西、龙袍大道以北地块四至范围为公园南路以东、新桥河以南、虎跃路以西、龙袍大道以北;新桥路以西、龙袍大道以北地块四至范围为虎跃路以东、新桥河以南、新桥路以西、龙袍大道以北。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39136.34 m2 (约58.71亩),其中虎跃路以西、龙袍大道以北地块占地面积为20644.80 m2 (约30.97亩),新桥路以西、龙袍大道以北地块占地面积为18491.54 m2 (27.74亩)。地块历史用途主要为农田(0103)、水沟(1704)、项目部(0601)和农村住宅(0703)。根据《关于六合区龙袍街道虎跃路以西、龙袍大道以北地块规划土地意见复函》(2025年12月)和《关于六合区龙袍街道新桥路以西、龙袍大道以北地块规划士地意见复函》(2025年12月)表明,调查地块规划用途为二类住宅用地(R21),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根据2019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6年2月,南京中荷寰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调查单位,以下简称“中荷寰宇”)受南京六合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业主单位)的委托,对该地块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截至报告提交之日,地块内不存在项目进行建设的情况。
2 第一阶段调查及结果分析
2026年2月,“中荷寰宇”通过历史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工作方法对本次调查地块进行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历史影像资料和人员访谈分析表明,调查地块2021年之前主要存在村庄、水沟(主要用于农田灌溉)和农田(主要种植水稻和小麦);2021年地块内村庄拆除,北侧部分区域新建临时项目部,地块内仅涉及部分员工宿舍,面积约6010 m2(临时项目部在红线外面积约6590 m2,主要包括部分员工宿舍和生活污水暂存池,其中生活污水暂存池位于地块外西侧80 m,由混凝土浇筑而成,容积约为11.7立方米,深度约1.3 m,厚度为0.5 m,防渗措施良好,暂存池内生活污水由吸污清洗车定期清运);2024年,地块内水沟就近利用地块内土壤填平;截至2026年2月,调查地块内存在项目部生活区(预计2026年年底拆除)和农田(种植小麦)。人员访谈证实了调查地块的使用情况,未有反映环境污染相关问题;现场踏勘地块内无异味,也未发现污染痕迹。现场快筛结果表明,所有土壤点位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均无异常。调查地块周边500 m范围内敏感受体主要为农田、村庄和地表水。
调查地块外西南侧150m处存在一家历史非重点行业企业原南京三川涂料有限公司(行业代码2641涂料制造)。经综合研判,该历史企业对调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的影响较小,具体理由如下:①企业原址已开发为道路:该历史企业运营时间为2006~2012年,构筑物已于2021年拆除,截止2026年原企业区域已开发为道路,无长期污染源;②原辅材料用量小、毒性较低:产品为建筑乳胶漆,主要原辅料为钛白粉、轻钙粉、重钙粉、滑石粉和乙二酸,年用量仅1~2吨;③生产工艺简单,三废处置妥善:该企业工艺主要为搅拌磨砂过滤;产生的设备冲洗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废气主要为搅拌过程中少量粉尘,无组织排放;固废主要为废包装袋和沉淀的污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根据人员访谈表明,原三川涂料厂在产期间也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④水文地质条件阻隔,迁移可能性小:该企业与调查地块间有灌溉沟渠相隔,且调查地块位于该企业地下水流向上游及常年风向上风向,污染物通过地下水、大气沉降迁移至本地块的可能性小。⑤周边已调查地块结果佐证影响较小:距该企业更近(约120 m)的已调查地块已于2025年9月完成验证性调查并备案,土壤和地下水指标均未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及Ⅳ类水限值。本次调查地块距离历史企业相对更远,可判定调查地块受该企业影响的可能性进一步降低。综合企业运营历史、原辅材料、生产工艺与三废处置情况、水文地质条件、迁移途径及周边已调查地块结果等多方面分析,可判定该历史企业对本次调查地块的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3 结论与建议
根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内无可能的工业污染源,周围区域对本地块环境影响较小,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调查地块可用于二类住宅用地(R21)的开发利用。
建议在下一步开发或建筑施工前保持该地块现有的良好状态,保护地块不被外界人为污染,防止后续开发利用过程中出现人为倾倒固废、偷排废水、外来不合格填土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