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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水高山路以南、 砚塘路以东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摘要
1、地块概况
溧水高山路以南、砚塘路以东地块位于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康怡社区;调
查地块四至范围为砚塘路以东、高山路以南、规划三路以西、规划六路以北;地
块总占地面积为 46066.67 m2(约 69.1 亩)。地块历史用途主要为农田(0103)、
农村宅基地(0703)、水塘水面(1704)和农村道路(0601)。根据《南京溧水
副城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NJLSb030 规划管理单元图则)》(2024 年 6 月)
表明,调查地块规划用途为二类住宅用地(R21,代码 0701),属于《土壤环境
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规定的第
一类用地。根据 2019 年 1 月 1 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
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
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5 年 5 月,南京中荷寰宇环境科技有限
公司(调查单位,以下简称“中荷寰宇”)受南京溧源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
托单位)的委托,对该地块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第一阶段调查及结果分析
2025 年 5 月,“中荷寰宇”通过历史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
工作方法对本次调查地块进行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历史影像资料、
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分析表明,调查地块 2013 年以前主要为砚瓦桥村、农田(主
要种植蔬菜)、2 处自然形成的水塘和 1 条农村道路;2017 年,地块内砚瓦桥村
拆除;2019 年地块内新增 1 处项目部(项目部主要作为办公楼和宿舍区使用,
产生的生活垃圾环卫定期清运,生活污水集中后由吸污清洗车清运),地块内 2
处水塘就近利用土壤填平,地块内新增 1 处积水坑,深度 10-20 cm,主要由周边
水塘区域修建道路排水形成;2021 年,地块内项目部拆除,积水坑就近利用地块
内土壤填平;截止 2025 年 5 月,调查范围内南侧存在 1 条道路,部分区域由周
边居民开荒种植青菜和油菜,其他区域闲置。人员访谈证实了调查地块的使用情
况,未有反应环境污染相关问题;现场踏勘地块内无异味,也未发现污染痕迹。
调查地块周边 500 m 范围内现状为地表水体、农田和居民区。地块周边 500 m 范
围内历史无工业企业存在。现场快筛结果表明,所有土壤点位现场快速检测结果
均无异常。综上分析,地块内及周边不存在明确的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的来源,
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3、结论与建议
综合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和快筛结果分析表明,综上所知,调查
地块内不存在确定的、可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受到污染的
可能性较小,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可用于后续二类住
宅用地(R21,代码 0701)的开发利用。截至报告提交之日,地块内不存在项目
进行建设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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