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地块概况
六合区虎跃路以东、振兴路以南A、B分区地块位于南京市六合区龙袍街道楼子社区;调查地块A分区和B分区相距340 m,A分区四至范围为虎跃路以东、振兴路以南、新桥路以西、学府路以北,B分区四至范围为虎跃路以东、规七路以南、新桥路以西、龙余路以北;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63164.83 m2(约94.75亩),其中A分区占地面积为33126.33 m2(约49.69亩),B分区占地面积为30038.50 m2(约45.06亩)。地块历史用途主要为农田(0103)、水塘(1704)和居民区(0703)。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2023年1月)和《南京江北新区(NJJBh010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年)表明,调查地块规划用途为二类住宅用地(R21,代码0701),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根据2019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4年11月,南京中荷寰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调查单位,以下简称“中荷寰宇”)受南京六合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业主单位)的委托,对该地块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截至报告提交之日,地块内不存在项目进行建设的情况。
2 第一阶段调查及结果分析
2024年11月,“中荷寰宇”通过历史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工作方法对本次调查地块进行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历史影像资料和人员访谈分析表明,调查地块2009年之前主要存在5处水塘(主要用于农田灌溉)、居民区和农田(主要种植水稻和小麦);2018年地块A分区内水塘3就近利用地块内土壤填平;2022年地块A分区内水塘2就近利用地块内土壤填平,B分区内居民区拆除;截至2024年11月,调查地块A分区北侧存在1处水塘,B分区存在2处水塘,其他区域闲置。人员访谈证实了调查地块的使用情况,未有反映环境污染相关问题;现场踏勘地块内无异味,也未发现污染痕迹。调查地块周边500 m范围内敏感受体主要为农田、村庄和地表水,地块周边500 m范围内历史无工业企业存在。现场快筛结果表明,所有土壤点位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均无异常。综上分析,地块内及周边不存在明确的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的来源,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3 结论与建议
根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工业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调查地块可用于二类住宅用地(R21,代码0701)的开发利用。
建议在下一步开发或建筑施工前保持该地块现有的良好状态,保护地块不被外界人为污染,防止后续开发利用过程中出现人为倾倒固废、偷排废水、外来不合格填土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