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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水开发区月鹭湖周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1、地块概况

溧水开发区月鹭湖周边地块位于南京市溧水区柘塘街道乌山社区,骆家边路以东、福明路以南、创业路以西、福和路以北;溧水区月鹭湖周边地块共计4个分区,现调查单位将4个分区命名为A区、B区、C区和D区,总占地面积为102052.34 m2(约153.08亩)。根据《南京溧水副城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NJLSb030-04规划管理单元图则)》表明,调查地块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R2,代码0701),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根据2019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4年7月,南京中荷寰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调查单位,以下简称“中荷寰宇”)受南京溧水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单位)的委托,对该地块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第一阶段调查及结果分析

2024年7月,“中荷寰宇”通过历史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工作方法对本次调查地块进行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历史影像资料、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分析表明,调查范围内2014年之前4个分区主要为农田(种植小麦和水稻),其中D区存在大骆家边村部分村民住宅;2014年7月,调查范围内D区村民住宅拆除,其余区域无明显变化;2014年7月至2022年12月,调查范围内4个分区存在小麦种植;截止2024年7月,调查范围内B区和C区闲置,A区和D区仍有周边居民种植小麦。人员访谈证实了调查地块的使用情况,未有反应环境污染相关问题;现场踏勘地块内无异味,也未发现污染痕迹。调查地块周边500 m范围内现状为居民区、学校、地表水体。地块周边500 m范围内历史无工业企业存在。现场快筛结果表明,所有土壤点位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均无异常。综上分析,地块内及周边不存在明确的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的来源,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3、结论与建议

根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工业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调查地块可用于二类住宅用地(R2,代码0701)的开发利用。

建议在下一步开发或建筑施工前应,保持该地块现有的良好状态,保护地块不被外界人为污染,防止后续开发利用过程中出现人为倾倒固废、偷排废水、外来不合格填土等情况。截至报告提交之日,地块内不存在项目进行建设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