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云龙区大龙湖潇湘路学校南A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清风路以东、潇湘路以南、新元大道以西、茶庵路(规划)以北,占地面积为73944.60 m2(约110.92亩)。地块历史用途涉及道路(0601)、农田(0103)和村庄(0703)。根据《徐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可知,调查地块规划为城镇住宅用地(0701),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规范市区储备土地净地验收及出让前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徐政发(2020)66号)中“一、加强统筹管理”要求,储备土地出让前应按照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在前述要求下,南京中荷寰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调查单位)受徐州市土地储备中心(业主单位)委托,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截至报告提交之日,地块内不存在项目进行建设的情况。
2024年1月,调查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该地块开展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根据收集的资料、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结果分析表明,地块2009年之前主要为农田(种植水稻)、乡村道路和蔬菜大棚,地块内东南侧存在部分茶庵村民房;2010年地块内蔬菜大棚被拆除;2013年茶庵村整体拆迁,地块内民房被全部拆除;截至2024年,地块由周边居民开荒种植蔬菜,内部存在乡村道路。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工业企业;现场踏勘地块内无异味,也未发现污染痕迹。现场XRF和PID快筛结果表明,所有土壤点位快筛结果均无异常。地块周边历史上主要为农田、居民区和学校。
综合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和快筛结果分析表明,调查地块内及周边不存在确定的、可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地块满足第一类土壤环境质量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