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溧水区珍珠北路东、珍珠佳苑南、梧桐里雅苑西地块(以下简称“珍珠北路东”地块)隶属于南京市溧水区柘塘街道;地块四至范围为珍珠北路东、珍珠佳苑南、梧桐里雅苑西、机场路撇洪沟北,总占地面积约为15715.86 m2(约23.57亩),地块历史用途为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编号C2221)和服饰制造(编号C1830)。根据《南京市溧水区副城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规划图》(2022年11月)文件表明,调查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编号0701),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根据2019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在前述要求下,南京中荷寰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报告编制单位,以下简称“中荷寰宇”)受南京溧水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单位)的委托,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截止报告提交之日,地块内不存在项目正在建设的情况。
2024年6月,“中荷寰宇”对调查地块进行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收集到的相关资料分析表明,调查地块2001年以前为荒地;2001年至2024年地块内共涉及2家企业,分别为原南京九峰工贸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峰工贸”,生产瓦楞纸箱)和原溧水县盛源帽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源帽业”,主要生产针织帽),上述企业均为非重点行业企业,生产工艺较为简单,企业三废均已得到妥善处置,地块内无生产相关设施设备和固废遗留,其生产活动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影响较小;2019~2024年地块内北侧新建工棚,作为地块东侧居民区(梧桐里雅苑)建设期工人生活区和项目部使用;2021~2024年地块内南侧原“九峰工贸”的仓库作为废纸回收分拣仓库使用。上述废纸回收和工棚等活动均不涉及工业生产,产生的生活污水接入市政管道,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对地块产生影响的可能性较小。截止2024年6月现场踏勘时,地块内原“九峰工贸”构筑物以及项目部未拆除;未拆除的构筑物及工棚使用历史中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且现场踏勘时相关构筑物区域内硬化(厚约20cm)良好,无明显破损和裂缝;地块内无异味、地面无颜色异常、无废弃物残留;且本次调查期间,调查单位在相关现场快速检测点位所在位置进行硬化破除工作。根据地块内18个土壤点位快筛结果表明,PID和XRF现场快速检测结果无异常。因此,原“九峰工贸”、原“盛源帽业”、废纸回收以及工棚等活动对地块内产生影响的可能性较小。
调查地块周边500 m范围内历史分布有9处居民区、2处学校、1处地表水体;周边500 m范围内存在5家在产非重点行业企业,分别为南京名鹰服饰开发有限公司(C18纺织服装、服饰业)、南京力源金鑫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C39计算机、通信和其它电子设备制造业)、南京沃尔特数控科技有限公司(C392通用设备制造业)、南京九又多装饰材料有限公司(C41其他制造业)和南京屹利体育用品有限公司(C244体育用品制造)。上述5家在产企业与调查地块距离约300~480m,均不属于重点行业企业,生产工艺相对简单,三废均得到妥善处置,上述周边企业生产活动对本地块影响较小。此外,根据验证性采样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均未超过相应第一类用地评价标准和Ⅳ类水限值,地块内及周边历史企业未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明显影响。
综合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和验证性调查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内及周边历史企业对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造成影响的可能性较小,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地块满足第一类用地环境质量要求,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建议下一步开发或建筑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针对未拆除的构筑物编制相应拆除方案,做好污染防治措施,避免产生二次污染;在后续开发利用过程中保护地块不被外界人为污染,保持该地块现有的良好状态,防止出现人为倾倒固废、偷排废水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