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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元前路以北、尚元街以东(MCe040-11-007、11-014)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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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地块概况

建邺区元前路以北、尚元街以东(MCe040-11-00711-014)地块位于南京市建邺双闸街道芙蕖街地块四至为尚元街以东、芦山路以南、平良大街以西、元前路以北调查地块占地面积为46603.91 m2(约69.98亩)根据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房屋建筑工程)(20240514表明,调查地块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R2。根据20191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44月,南京中荷寰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报告编制单位,以下简称中荷寰宇)受南京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业主单位)的委托,对该地块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 第一阶段调查及结果分析

20244月,中荷寰宇通过历史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工作方法对本次调查地块进行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历史影像资料和人员访谈分析表明,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元前二组部分区域、家具厂、灌溉渠和池塘2012地块所在区域开始拆迁并临时新建了拆迁项目部;2013年地块内元前二组部分区域家具厂均拆除完毕,地块内西部区域临时堆放了塑料板,灌溉渠和池塘就近利用地块东侧原农田区域土壤填平2014地块内项目部拆除,堆放的塑料板已清理,西部区域和东部区域处于闲置状态,中部区域新建了部分人工河(莫家湾河)2019年,地块内西部区域和东部区域(为建设金融城二期)分别新建了一个项目部,中部区域修建了部分芙蕖街2022年,地块内西部区域项目部拆除后闲置,东部区域项目部仍使用中;截调查期间,地块内西部区域处于闲置状态,东部区域作为项目部使用中,中部区域为部分莫家湾河和部分芙蕖街。调查地块周边500 m范围内现状为居民区、学校、地表水体、生态公园、停车场、项目部、办公楼。经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分析表明,地块周边500 m范围历史及现状均不存在工矿企业,历史上存在非重点行业企业木材加工厂和个体养鸡棚,对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造成影响的可能性较小

在现场踏勘过程中,调查单位在调查范围内按照经验判断结合40×40 m系统网格共布设了34个土壤快筛点和4个对照点,所有点位均采集表层(0-0.2 m)土壤样品,并使用PID型号:PGM 7320;编号:X-011)和XRF型号:Niton XL2;编号:X-012)对土壤样品进行快筛。现场快筛结果分析参考了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铬),所有土壤点位现场快筛结果无异常。

综合上述分析表明,地块内不存在明确的工业污染源,地块周边非重点行业企业对本地块影响较小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3 结论与建议

根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历史上存在过村庄、家具厂、灌溉渠、池塘、项目部,现状为项目部、部分莫家湾河、部分芙蕖街和闲置空地,地块内及周边不存在工矿企业,地块内及周边非重点行业企业对本地块影响较小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调查地块可用于后续二类居住用地R2利用。